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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

2008-07-16 09:16 阅读(?)评论(0)

    最近有关开平事件的报道震惊了全国,大家都在愤怒的谴责肇事的那几个男生的冷血和残暴,为那个无辜受辱的女孩子喊不平。

但是,开平事件只是巨大冰山的一角,南方校园黑帮的横行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在百度上输入南方校园,有一大串类似的新闻),在全国范围内,各个省份治安最混乱的学校一般都是初中。初中生拉帮结派、打架斗殴,早就已经蔚然成风了。我可以再举出一些例子。据《南方日报》报道,广州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年会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与犯罪预防研讨会在广州大厦召开。会上透露,广州市青少年犯罪呈现出团伙性、紧密性、智力性、反复性等新特点。 而初中生结帮违法犯罪、外来未成年人犯罪、农村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则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的焦点。某中学加入帮会学生占5%,绝大多数学生遭受过帮派分子的威胁和勒索。

为什么呢?

这里面的原因其实很简单,这种情况首先是由于校方管理的无力。那么学校为什么会管理不得力呢?这就跟那部混账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有莫大的关联了。根据它的要求,各个地区的教育行政机构几乎是步伐一致的对学校下发一系列“一刀切”的教育管理命令,严划定了学校管理学生的“高压线”。就以我所在的河南为例,省教育厅在2007年下发了关于学生管理的一系列文件,指出:针对在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学校或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体罚、语罚、心罚;不得以任何原因停学生的课;不得以任何理由开除学生等等。

在这样的行政命令下,学校制定的各种管理学生的文件都成了一纸空文!“体罚、语罚、心罚”,这种提法真是匪夷所思!体罚的概念是可以界定的,还好说;那么“语罚”呢?字面意思就是“语言的惩罚”,即教师在批评学生的时候,不得说出一些伤害学生心灵的话

问题是,什么样的“话”是“伤害学生心灵的话”?同样的一句话,学生甲听了不会“伤害心灵”,学生乙听了,就可能要死要活。至于“心罚”,这就类似于“腹诽”之罪了,只要学生说你伤害到了他的心灵,心罚就成立了。说你罚你就罚,不罚也罚。乖乖,这样以来,所有的教师每天都在犯罪,学生说你犯罪你就犯罪,说你怎么犯罪你就犯罪。不服气?上级有红头文件!所以说,在这条规定前,所有的针对学生的惩罚都是违规的,不被允许的,实际上也就禁止了所有对于学生管理的措施。所以,在当今中国的校园便出现了这样的情况:学校对学生的管理软弱无能。学生违纪,学校只能说服教育;说服教育不听,你也没办法。顶多是让他写个检查。对于有些老油条来说,这根本不算什么惩罚。

也许你们是想保证所有人受教育的权力,但在实际上,你们却严重阻碍却剥夺了大多数人受教育的权力。这部法律造成了义务教育阶段教育环境的极度恶化!

不知道我们伟大的砖家是怎么想的?你们一手炮制的“保护法”到底保护了谁?善良的学生?他们天天收到恶霸学生的勒索和欺负,有些小女孩甚至小小年龄就遭受到校园霸王的行侵害。保护了老师?老师像条狗一样趴在学生面前,任人欺凌和侮辱;你们有力的“保护”了流氓学生和恶棍。所谓的“砖家”!

现在国家的教育政策一边倒地保护学生,学生、家长可以侮辱侵犯老师,但老师却不敢惩戒学生,有时连正常的批评教育都无法开展。在权利保护上,学生有铜墙铁壁,老师却是一无所有,个别学生根本不把学校、老师放在眼里。碰到极端恶劣的学生,老师不仅不能管,管了还要遭报复甚至危及生命。

很多专家学者和一线教师都呼吁借鉴国际经验,建立教育惩戒法规,实施师生公平保护。

开平事件的发生不是偶然,而是有其根源的。如果不从制度上、从机制上加以改变,单纯靠对个体的谴责,是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

我也是家长,我相信这里的众多看客也有不少是家长,今天,当我们为了那个受害的女孩子鸣不平的时候、当我们义愤填膺的时候,我们要想想我们能做些什么?学校教育不能只有对学生的保护,还必须有对学生的惩戒。没有惩罚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没有惩罚的教育会导致教育环境的极端恶化,反过来影响每一个孩子受教育的权力。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否则,我们的孩子会继续在校园里受到地痞流氓和无赖学生的勒索和恐吓,我们的女儿在学校仍然可能会遭遇到这样的不幸——实际上她们将天天面对垃圾学生、帮派分子的侵害。(转自腾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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